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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开区工贸企业四季度安全
生产大检查的通报

淮开安监﹝2018﹞1号

发布日期:2018-01-12 16:43    【字体: 】   阅读: 次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2017年执法检查计划,我局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检查方式,开展了工贸企业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5家次,分别是淮南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道拓新南港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绿十字(中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公司、淮南泰复制药有限公司。对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均及时下达了执法文书,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

二、检查情况

通过检查,企业能按照《关于开展经开区工贸企业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淮开安监〔201741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取得有关安全合格证书;企业能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

但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绿十字(中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规范;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不规范(未经领用人签字确认)。

(二)淮南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不规范,未经领用人签字领取;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不规范,部分岗位需配备防尘口罩;现场职业危害告知卡配备不足。

(三)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四新”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完善;应急预案及学习记录不完善;现场职业危害告知卡配备不足。

(四)安徽安道拓新南港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不规范(未经领用人签字确认);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不齐全;未见应急预案学习考试档案;现场职业危害告知卡(警示牌)配备不足。

(五)淮南泰复制药有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需进一步完善且需进行贯彻学习;未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不规范(未经领用人签字确认)。

对以上所列问题,我局分别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 检查总结

(一)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市局相关检查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淮安办函〔201739号)、(淮安监办〔2017127号)、(淮安监办〔2017131号)文件要求,认真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监管。

(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所管行业内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对于存在的隐患加强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三)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举一反三,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淮南市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