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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垃圾宣战 建美丽家园”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淮开工【2017】22号

发布日期:2017-07-13 09:04    【字体: 】   阅读: 次

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垃圾宣战 建美丽家园”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工委、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4月6日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垃圾宣战 建美丽家园”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三线三边”环境治理拓展延伸,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根据《淮南市农村文明创建行动纲领(2017-2020年)》总要求及《淮南市“向垃圾宣战 建美丽家园”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属地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坚持统筹资源、综合治理、立足长效,开展全区“向垃圾宣战 建美丽家园”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总体目标

开展清除垃圾、清理杂物、清洁水体、绿化乡村、美化家园集中行动(简称“三清两化”),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实现农村环境面貌大改变、大提升。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全区所有村庄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清除垃圾

一是清除陈年垃圾。全面排查“三线三边”、村庄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整治活动,清扫、清运公共空间、公共场所和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等地方的积存垃圾,清理庭院,拆除倒塌废弃房屋,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清理出的各类积存垃圾应妥善处置,做到日产日清,防止乱堆乱倒乱排放造成二次污染。

二是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分期分批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的分类减量,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综合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土石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建立农村垃圾处置运行体系。加强农村垃圾储运设施配置和垃圾场站建设,合理设置农村垃圾收集点,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加大农村清扫保洁机械化水平,推广使用密闭式转运设施,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全面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

(二)清理杂物

一是清理秸秆。集中清理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沟边渠旁堆放的秸秆,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广稻秆还田和秸秆快速腐熟技术,采取固化成型、集中收贮等措施,切实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和随意堆放腐化造成污染的现象发生。

二是清理杂物堆。拆除、转运乱堆乱放的各类杂物堆,生产生活确需的物品,要合理选择区域堆放整齐,进行遮挡覆盖,确保不影响瞻观。柴草堆、农具、农资堆要码放整齐,堆放有序;禽畜粪便堆要即时填埋或采用堆肥产沼等方式妥善处理;建筑垃圾为主的杂物堆,采取分拣利用等方式消纳处置。 

(三)清洁水体

一是清洁河塘沟渠。全面清除河塘、沟渠、湖泊水面漂浮物,杜绝往水域周边倾倒垃圾现象,保持水面清洁。集中开展清淤疏浚,畅通水系,消除黑臭水体。水体周边实施净化、绿化、硬化,形成水净岸美的美丽环境。

二是治理生活污水。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适度超前、经济适用”的原则,编制完成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推进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力争污水处理率达到80%。结合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土地整理等项目,统筹推进农村改厕。

三是保护饮用水源。排查取缔对饮用水水源地有污染隐患的各类排污口和污染源,建设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设施和水源地保护标识牌,对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井等水源地设置围栏及掩蔽防护设施,完善水源地周围排水沟,防止地表径流进入水源。

(四)绿化乡村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以“三线三边”、村庄为重点,抢抓当前有利时机,掀起春季植树造林的热潮。坚持自然、乡土、经济的原则,发动群众在村旁、屋旁、路旁、水旁植树种草,美化农村环境。大力发展林果产业,加大经果林种植面积,推动增绿增美增收。结合周边自然、人文景观进行道路沿线绿化,打造特色绿色景观通道。

(五)美化家园

清理、拆除无人居住的破房烂屋和多年失修的残墙断壁,拆除影响群众生活和村庄美观的牛栏鸡圈等畜禽养殖场所,修缮、粉刷有碍瞻观的建筑立面。在村庄主要道路、居民聚集点和公共活动场所合理安装照明设施,推动实施农村便民亮化工程。集中整治户外破旧污损的各类广告,修缮改造损毁老旧的门头招牌,推行店招标牌统一化。规范沿路、沿街标语以及宣传栏的形式和内容,结合“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按比例设置内容健康向上的公益广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8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开展“三清”阶段(4月8日-4月25日)。集中开展清除垃圾、清理杂物、清洁水体活动,基本清除“存量”垃圾、杂物、污水,初步完成“三清”要求(具体任务见附件3)。

(三)集中开展“两化”阶段(4月25日-6月30日)。集中开展绿化乡村、美化家园活动,初步完成绿化美化要求。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8月31日)。继续开展整治的同时,重点推进垃圾清运、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市场化运作各项工作,提升城乡环境一体化管理水平,同时强化细节整治,提升整治成效。

(五)形成长效阶段(9月1日-12月31日)。全面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建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乡风文明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面貌明显改观,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成立经开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包保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集中整治行动的检查指导,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认真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宣传方案,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整治成效。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宣传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加强舆论监督,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现象,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到集中整治行动中来,自觉改变陈风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障。要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好集中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经费,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同时应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环卫作业经费、整治处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基本经费有保障。

(四)建立联系制度。建立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区领导联系点制度(见附件2),区领导对所联系的村(社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同时确定若干部门作为督查责任单位,协助区领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所联系的村(社区)环境整治达标。

(五)加大督查考核。开展定期督查调度,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每季度集中调度一次,常务副组长每月调度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周开展一次督查。村居管委会要制定各村(社区)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奖惩办法,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排名,作为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兑现奖惩。

(六)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


附件:.rar

1.经开区“向垃圾宣战 建美丽家园”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经开区“向垃圾宣战 建美丽家园”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市领导联系点制度;

3.经开区“向垃圾宣战 建美丽家园”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