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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全区环保问题立行立改和专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开工【2017】30号

发布日期:2017-07-13 09:19    【字体: 】   阅读: 次

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村居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淮期间涉及开发区有关工作及全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迅速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工委、管委决定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全区环保问题立行立改和专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海涛 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姚保斌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程传熙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调研员

胡 涛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传春 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朱为荣 工委委员、淮南农场场长

成     员:余 群 环保分局局长

戚宗善 经贸发展局局长

宁光泉 建设发展局局长

魏树勇 党政办公室主任

夏太琢 社会发展局局长

郭庆东 财政局局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江 睿 招商一局局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朱玉波 公安分局局长

铁福祥 城管执法分局局长

王保刚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程金宝 工商分局局长

王 涛 质监分局局长

高 军 规划分局局长

陆大卫 消防大队大队长

代 玉 安监局局长

邹成斌 实业总公司董事长

顾云全 村居工委书记

杨亚丁 村居管委会主任

范 旭 监察室科员

一、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程传熙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调研员

成 员: 魏树勇 党政办公室主任

夏太琢 社会发展局局长

郭庆东 财政局局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顾云全 村居工委书记

范 旭 监察室科员

主要任务:负责督察组来区现场调研和抽查的保障工作;负责上级交办任务的派遣;负责协调、组织宣传报道工作,以及信息上报和公开、媒体应对;负责督查督办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改推进及专案工作组

组 长:姚保斌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胡 涛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传春 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 员:余 群 环保分局局长

戚宗善 经贸发展局局长

宁光泉 建设发展局局长

江 睿 招商一局局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朱玉波 公安分局局长

铁福祥 城管执法分局局长

王保刚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程金宝 工商分局局长

王 涛 质监分局局长

夏太琢 社会发展局局长

高 军 规划分局局长

陆大卫 消防大队大队长

代 玉 安监局局长

邹成斌 实业总公司董事长

杨亚丁 村居管委会主任

主要任务: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市协调联络组交办工作的整改落实工作;负责对省、市、区环保部门发现的环保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跟踪督办、整改落实工作;负责依法依纪查处环保工作违法违纪案件;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迅速抓好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按要求时限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时整改、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对省、市、区发现的环保问题,根据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全力安排做好问题的排查、整改、跟踪、督办、处理、上报等工作,不等不靠、立行立改,不得拖延推诿。

(二)全力做好配合。领导小组负责负责落实市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各种材料准备和资料上报工作,各种数据、资料要实事求是、真实完整,不得虚报瞒报。

(三)合力推进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中划分的各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责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按照责任分工,对标对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四)加强工作调度。领导小组要随时召开工作调度会,传达省、市工作要求,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布置有关工作。

(五)严格责任追究。所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开发区工委、管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狠抓落实,对上级交办的工作和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及时反馈。对因工作塞责敷衍、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 年5月1日